湘财教指〔2012〕4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2年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现就资金使用与项目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我省2012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由三部分组成:校舍改建类省级奖补资金、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和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
校舍改建类省级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两类项目之间的资金分配比例由项目县市区自行确定。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园舍改造和添置必要的教玩具,不能顶替原有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项目学校必须已纳入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规划,并已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所有项目要求2012年开工,2013年8月底前完工。
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主要支持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用于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园舍维修改造等。
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园和支持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重点用于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校舍修缮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
二、项目备案要求
请各项目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以上要求认真遴选、合理确定支持项目,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并填写《2012年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省级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见附件2)、《2012年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省级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见附件3)、《2012年度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附件4)、《2012年度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附件5),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财政厅 郭 娟 0731-85165217
省教育厅 刘昶宏 0731-84715487
附件:1.2012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分配表(分发)
2.2012年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省级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3.2012年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省级资金项目安排计表
4. 2012年度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5.2012年度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教育 经费 拨款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230份 2012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