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民办教育协会
201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民办教育发展,根据《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湘西自治州民办教育协会建设的意见》州教通〔2013〕145号文件精神,拟集中时间和人员,在县市全面办学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对县市落实州教通〔2014〕127号精神及部分民办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质量、师资状况、制度落实、财务管理、广告简章、安全预防等进行抽查,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全州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一、抽查时间
年度评估抽查时间:2014年11月17日—11月22日。
11月17日,召开年度评估抽查工作人员培训会议。
龙山县:11月18-19日;永顺县:11月20-22日;
保靖县:11月18-19日;花垣县:11月20-21日;
泸溪县:11月18-19日;凤凰县:11月20-21日;
古丈县:11月18日;吉首市:11月19-22日。
11月25日资料员碰头汇总。
二、抽查分组
第一组:(龙山、永顺)州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石建芳、彭艳萍 (资料员)、曾维芬、周明峰;
第二组(吉首、古丈):州教科院原院长张大庆、杨进、 朱永久(资料员)、黄爱荣、姚茂洪;
第三组(花垣、保靖):州教育局原副局长、调研员余清海 徐文荟(资料员)、 彭犇、龙国发;
第四组(泸溪、凤凰):州人大原副主任宋友达、彭廷章 (资料员)、龙昌启、康加好。
三、抽查单位
龙山县抽查中职1所、小学1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永顺县抽查中职2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培训机构1所;保靖县抽查小学1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花垣县抽查中职1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吉首市抽查中职6所(州直)、高中1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培训机构1所;凤凰县抽查高中2所、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泸溪县抽查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古丈县抽查城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所。
四、抽查程序:
1、听取县市教育局办学情况评估汇报;2、确定抽查对象;3、查阅县市评估工作中按《细则》评分情况;4、抽查组到抽查对象按细则逐项核实县市评估情况。5、检查组成员逐校形成书面评估小结,以县市集中反馈抽查情况,不逐校反馈;6、小组碰头会,协会形成书面总结;7、向州教育局汇报年度办学评估抽查情况。
五、抽查内容
县市落实州教通〔2014〕127号情况。
六、抽查要求
1、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严格标准。检查要公平、公正,不打“人情”分,不打“印象”分;
2、抽查组要带头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原则上自行安排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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